《This Is the New──》

By Sean Manson

 

*配對:Tim Skold / John 5

*分級:PG

*字數:4,277

*說明:Marilyn Manson同人創作。(雖然這篇一點都沒有提到曼森)
    新年小短篇,崩壞惡搞有,有些傷感,時間是John 5加入Rob Zombie
    後。有兩人各自的正常向配對(現實生活)。

 

 

*  

  

  John努力推開舞池裡的人群,殺出一條血路到夜店的後門,他不管新外套的死活,直接靠在骯髒生鏽的金屬門上喘著氣,仰著頭,閉著眼深呼吸了幾口,暗巷和派對裡對比起來出奇安靜。他摸著牛仔褲後頭口袋裡的智慧型手機,感覺沉甸甸的,五分鐘前震動過一次,是簡訊。低頭看了看黑色Rolex腕表,午夜12點17分,John想要給自己三分鐘思考。

  

  Rita正帶著小孩和娘家的親戚一起在希臘度假,年假前樂團有一場重要的表演在美國,所以John沒有去歐洲。演唱會之後,除了一些記者會、採訪等等,就是無止盡的派對和狂歡,John已經許久沒有加入這些瘋狂的行列了,並不是說排斥,但和Rita結婚並有了小孩以後,年少輕狂幾乎已成過去,參加各種活動幾乎都會帶著Rita,派對不是推託掉,就是喝了一些就藉機溜之大吉。

  現在的日子的確令人滿意,事業有成、家庭圓滿。John喜歡溫暖的家庭生活,他愛Rita和他的家庭,只是偶爾獨處的時候,還是會想起那個人,那個異鄉人像狼一樣孤獨的背影。

 

  也不知道發呆了多久,街角一聲爆炸聲讓他回過神來。

  噢,唐人街,現在是新年。他想。無視於璀璨於夜空的煙火,一咬牙,John掄起口袋裡的手機,快速的輸入了回覆:「OK, be there ASAP」,然後走到巷子外的街上去攔計程車。

  說了地點之後,拉丁裔的司機透過後照鏡對他笑笑:「趕攤噢?」John給這位老先生一個僵硬的笑容,沒有回應。

  計程車急駛過夜晚的街道,還亮著霓虹店不多。John盯著玻璃窗外,還在想著他的簡訊回得太心急了,一會又啞然失笑,他暗自譏笑自己,都幾歲的大男人了,見一個老朋友竟然還這樣緊張。

  這兩天有一場演唱會在同一個地點,所以主辦單位幫樂團在附近訂了房間。第一天住進飯店,在Check in完John行李都還沒放下,接到的那通電話嚇得他手上吉他差點拿不住。

 

  「Hello?」一群人正在大廳等電梯,John很克難的用臉頰和肩膀夾著電話。

  「John。」對方一開口就是自己的名字。

  「……Huh,what?wait…Tim?」John聽見話筒那端熟悉的嗓音,驚訝得不自覺放大音量,一旁的團員們不吝嗇地投給John奇怪的眼神。

  「Tim Skold?

  「你很驚訝嗎?」Tim還是一樣用出奇淡定的語氣回答他。

  廢話!我當然驚訝啊,死沒良心的,「你…那個,你怎麼突然想到要打電話來?」John當然沒有把心裡的嘀咕說出口。

  「你就當我是老朋友問候囉?So…How’s it going?」

  對自己突如其來的失態有些尷尬,John清了清喉嚨,迅速的撇了身旁的貝斯手一眼,心不在焉地和團員們一起走進電梯。「噢,今晚有演唱會。」

  「嗯,我知道。」

  「呵呵,」John自覺笑得有點乾。「你要來的意思嗎?」  

  「是在Las Vegas對吧?」

  「嗯,是呀。」

  「要不要出來聚聚?」

  John覺得他驚訝到快把心臟吐出來了。

  「好啊。」他感到喉頭更加乾澀。

  這位沒良心的「老友」表示自己和Motionless in White會待在Las Vegas一陣子,歡迎John的團員一起去他們的聚會,並且晚上會跟John連絡地點。

  

 

  兩人其實極少見面,由於各自忙著自己的事業,John還得利用餘下的時間陪家人,他很小心地盡量不要在Tim面前提到Rita──儘管他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要這樣做。然而和那男人見過面之後,就算沒有發生什麼事,John總覺得踏進家門後仍會有一陣不安的罪惡感。

  他們上次見面是在兩年前,地上覆蓋著初雪的冬夜。在Tim的公寓裡,他告訴John他要去歐洲半年,John只得心頭一緊,但是嘴上卻說著沒關係,低垂著眼,他不敢看Tim。只覺面前的人盯著他良久,John正努力想著要擠出什麼話語來填塞這段尷尬的沉默,那個男人的身影一閃向前,捧住了他的臉吻了上去,接著兩人就這樣一路滾到床上。半年後,John算準了Tim回國的時間,但是等了兩個月,那匹沒良心的孤狼依舊沒有和他聯絡。

  直到昨天。

 

 

  「嘿年輕人,俱樂部到囉!」思緒被拉丁老司機喚回,John付了車錢匆匆進了俱樂部,卻看到Tim和一群人魚貫地走出店門。

  「See ya,Skold!」看樣子是Motionless in White主唱的男人向Tim說,並偕同身旁的人向街道的另一頭走去。Tim雙手插在外套口袋裡,站在店門的階梯上居高臨下地看著一臉疑惑樣的John。

  「他們要去哪裡啊?」

  「和老朋友見面怎麼先問別人的事啊,huh?」Tim對他笑笑,John突然覺得自己比較習慣他叼著菸、有點玩世不恭的痞樣。

  聽了他的話,John燦開了笑容,「那…我們要去哪?」

  「飯店。」說著便張望著街道,準備伸手攔車。

  John確信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

  

  結果Tim所謂的飯店,不是飯店房間,而是飯店的酒吧。John不知道自己是鬆了一口氣比較多,還是失望的感覺比較多。為了緩和情緒,John連灌了好幾杯威士忌。

  「我都不知道你那麼喜歡威士忌?」Tim一手撐在吧台上,另一手輕輕晃著玻璃杯,冰塊和杯身碰撞而喀喀作響。

  「嗯…再來一杯。」John啞著喉嚨對酒保說。

  Tim看著酒量分明不好的某個傢伙一直灌酒皺了皺眉,他懷疑自己還沒喝到那人的三分之一。兩人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一些瑣事,偶爾扯到舊時樂團往事,敘舊的氣氛被低調的酒吧燈光帶了起來。

  但Tim沒料到的是,John竟然在半小時之內就醉倒了。

  「Hey…John,」Tim用力戳了戳像孩子一樣趴在吧台上的傢伙,「John Lowery!天亮了!」他加大音量。

  「Hmm……OK,我…嗝!什麼?」John茫茫然地抬起頭。

  「你喝醉了。」Tim下了個再明顯不過的結論。

  「賓果!嗯……?什麼,」醉的厲害,John誇張地邊說邊比手畫腳,「我…我還可以喝一百…啊、不,一千杯!」說完碰的一聲,又倒回桌上,Tim怎麼叫他都不願意起來。

  「好傢伙,you own me once。」Tim偷偷地捏了一下睡倒在他身上那人的側腰。顧不得酒吧裡眾人奇怪的目光,把John扛回房間。

 

 

 

  好不容易到了房間裡,John突然又一尾活龍似地爬起,興沖沖的說要和Tim划酒拳,Tim拗不過John的請求轟炸,只得和他玩了起來。誰知道John 5的酒品奇差無比,睡得不省人事還好,他竟然要輸了的Tim願賭服輸,必須得穿女裝到隔壁房間去送房間主人飛吻,Tim深深地後悔沒有多灌他幾杯。

 

  「我才沒有和你賭。」Tim撇了撇嘴。

  「穿穿穿穿穿──」John對著他大吼,揮舞著手上的東西風風火火地朝他衝過來,Tim不敢相信飯店的客房服務竟然有提供這種情色的東西,他看著John手上那件根本只是幾塊紅色小碎布的東西傻眼了,瞬間了解五分鐘前John拿著電話話筒時的那個神祕笑容。

  「快──嗝!…穿──」John刻意地拉長尾音。

  「隔壁還有其他房客,你…你小聲一點!」Tim伸手制住欲撲上來的酒醉人士,一邊敷衍著,考慮是否應該把面前胡鬧的人打昏扔到床上去就好。

  「哎呀──」John皺眉,掙出Tim的束縛退了好幾步,瞪了他一眼,突然又眉開眼笑地開始脫自己的衣服,「那、那我陪你去呀!」接著在Tim更加傻眼的目光下,扒光了自己全身,穿上那堆碎布附贈的緊身超人內褲。

  「嗯?搭、搭配的…?呵呵呵…」接著把同樣也是附贈的皮帶繫上自己的脖子,然後對著Tim嘻嘻一笑。

  面前的人已經不知道該用什麼目光看John了,Tim大聲地嘆了一口氣,目光在這位一副SM樣、神智不清的吉他手身上飄移,「……如果你清醒的話我倒是會考慮跟你玩噢…」Tim無奈地說。

  「哈、哈…我很清醒啊,Skolddy──」John說著,歪歪斜斜地朝Tim走去。

  「Skolddy…?這算什麼鬼綽號?」Tim看他走個兩三步就要撲倒在地上,便伸手去扶他,John一個勁地埋向Tim的懷裡。

  「Lovely…適合lovely的Skolddy……」John兩手巴著Tim的肩,仍然嘻皮笑臉地樣子。「然後…紅色,適合新年的Skolddy,所以…快快快穿!」

  「…那是中國人的節日,你似乎忘了我是瑞典人。」

  「不管,穿!」

  John似乎下了破釜沉舟的決心要他穿上那些破布了,堅定的眼神像要把他燒穿了,Tim擰了把冷汗,一狠心,一把搶過John手中的衣物,開始解自己的上衣。

  「但是你休想要我去敲隔壁的門。」他邊脫邊用目光殺身旁穿著S字樣內褲的傢伙。

  「成交──」John非常滿意Tim乖乖聽話,一臉志得意滿。

  ……

  「啊?超人、超人內褲附贈…什麼東西?」鈴鈴作響的東西,「手銬?」

  「你、甭、想!」飯店14樓走廊盡頭的房間傳來一聲怒吼。

  

 

  15分鐘後,飯店房間無一處倖免,慘烈程度可見一斑。

  「嘖,磨人得夠嗆啊你。」Tim看著霸佔飯店雙人彈簧床的John,他大鬧了一番後,正趴臥在兩個枕頭間呼呼大睡,金髮微亂,披散在肩上,Tim的目光游移到他光潔的背,蝴蝶骨優雅的曲線一覽無疑,後腰彎成了一個完美的弧度。Tim感到自個兒的呼吸有些急,順手撈了一件被子給那人蓋上,搔了搔頭,走向身後的浴室去梳洗。

  「下次才不讓你那麼好過。」盥洗完,Tim在John身旁躺下,一夜睡得不太安穩。

 

 

 

 

  John驚醒時已經日上三更,宿醉的劇烈頭疼讓他除了他媽的我昨晚真喝得夠茫的第一個想法之外,無法再做更多思考──當然包括昨晚所有他幹過的好事。在客廳彈吉他的Tim聽到房間裡傳來的哀號,便拿了顆藥丸、倒了一杯水走過去遞給他。哀號聲的主人用感謝上帝的神情看著他,一把吞了藥之後又倒回床上。

  

  一旁的Tim回頭看了一眼,露出半戲謔半苦笑的神情,把桌上寫著「P.S. Never ever EVER let John get drunk.」的記事本闔上,那堆碎布早就被他處理掉了──除了那副手銬──如果可以,他非常願意親自把它們燒掉。Tim走回客廳,拾起被John丟得一團亂的衣服,John的皮夾從外套口袋滑落,攤開來掉在地毯上,裡面是一張他和Rita的合照,Tim遲疑了幾秒,匆匆闔上它塞回口袋,然後一把將外套扔回原處。

    

  中午,Las Vegas的暖陽當頭,Tim送千賴百賴終於起床的John出飯店。電梯門口,John的手機響了,是Rita照例的問候電話,她和孩子們隔天就要回美國了。說完句末習慣對妻子說的「Love you」之後,John放下電話,望著電梯的數字有些侷促不安。最後還是舉白旗投降轉頭過去看Tim,發現對方早就著盯著他瞧了,John被看得一臉不自在。

  「What?」

  他回答John之前沉默良久,他向John靠了過去,John以為Tim要親他,乖順的閉上眼,最後Tim的唇在他額頭上輕輕印了一下,「Nothing。」

  「叮──」電梯上方的數字亮了亮,Tim等John進電梯後,自己才走進去。

  「Rita和孩子好嗎?」John因為剛才那個吻,心裡才泛起一絲暖意,聽到這句話從Tim口中說出後又僵住了,他的目光飄向玻璃窗外,「嗯,很好呀,明天要回國了。」John差點也脫口而出「那Erin呢?」之類的話。

  「你最好祈禱剛剛沒有狗仔躲在電梯井偷拍之類的。」John說。

  「"傳奇吉他手驚傳與前團員男男戀"之類的,huh?」

  John咯咯笑:「你是在褒你自己還是褒我?」

  「跟你在同一團的時候我是貝斯手。」Tim拐彎,「晚上還有一場演唱會?」

  「嗯,是呀。」

  「有空我會去。」

  「…什麼時候再出來?」

  「有機會吧。」

  「我昨晚沒幹什麼蠢事吧?」

  「沒有,正常得很。」Tim考慮了一下,還是這樣說了。

 

  接下來沒有人多說什麼話,一路到了飯店外,John上了計程車。

  「那個…新年快樂。」車裡的人想起唐人街耀眼的紅,抬頭望眼前Tim清冷的灰藍色眼珠,自己似乎忘了什麼事…?

  「原來你記得昨晚的事?」愣了一下,Tim問道。

  John愣得比他更久「……什麼?」,Tim隨便搪塞他一句沒事,拋下了一句Bye就往回走。

  「小氣。」John喃喃道。

  「我聽到了。」Tim遠遠地說。

  車內車外,兩人各懷心事。兩人照常的打趣,卻沒有人有笑意。

 

  Tim在計程車轉過街角之後,回頭駐足了幾秒,才慢吞吞地回自己的房間。幾個街區外,計程車內的金髮男人埋首在智慧型手機內,一個字一個字的輸入:「我很想你我很想你我很想你我很想你……」

 

  然後通通刪掉。

 

 

arrow
arrow

    ✡ 七月流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